來源:中郵保險工會 | 時間:2019-07-11 |
“每個星期就給休一天,單位對嗎?” “單位把我開除了,是不是能有2倍工資的賠償?” “我年休假沒休,是不是有3倍工資?” 對于這些問題,其實有部法律可以幫助我們解答疑惑,那就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。該法律自1995年1月1日起實施到現在已有二十四個年頭,新中國成立以來勞動法只頒布了1個版本,共有2次修訂。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,199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公布,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。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》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 2018年12月29日,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作出修改。 《勞動法》的知識點十分廣泛,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。接下來給大家普及其中必備的知識,請大家記住十個“1”,九個“2”,六個“3”。 十個“1” 1、已建立勞動關系,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,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。 2、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,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。 3、合同期限不滿1年,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。 4、試用期只能約定1次。 5、無過失辭退需支付代通知金(1個月工資)。 6、經濟補償金標準: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。 7、勞動爭議仲裁時效1年。 8、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。 9、工作1年以上可享帶薪年休假。 10、1個月的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。 九個“2” 1、未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2倍工資。 2、違法解雇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。 3、休息日加班未能補休支付2倍工資。 4、競業(yè)限制期限最長2年。 5、離職后勞動合同單位至少需保存2年。 6、工資支付憑據保存2年以上備查。 7、違法不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應支付2倍工資。 8、派遣工勞動合同期限需2年以上。 9、連續(xù)訂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勞動者可要求訂無固定期限合同。 六個“3” 1、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3倍。 2、未休年休假工資3倍。 3、合同不滿3個月不得約定試用期。 4、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 5、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 6、經濟補償金上限為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。 大家明白了嗎?